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全区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6-10 15:24:56来源:点击:
各党(工)委: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全面展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丰硕成果,激励全区党员干部...
各党(工)委: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全面展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丰硕成果,激励全区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在加速全省首善之区和辐射源建设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七一”前,区委将对在全区党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建工作先进典型进行激励,现就有关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52个,主要是农村、企业、机关、学校、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153个,应向生产、科研、教学、工作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47个,主要是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若干个,应是开展“一线为民工作法”过程中为民为企解决问题的典型案例。“320”工程党建示范点:若干个,主要在2013年各乡镇、街道重点打造的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点中遴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重点和要求
先进基层党组织: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模范践行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做到领导班子好,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带头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带头立足岗位,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为人民谋利益;带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能根据新时期党建工作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在“一线为民工作法”解决的案例中,能够通过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案例有代表性,受到群众好评,社会反响强烈。
“320”工程党建示范点:有坚强的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过硬的党员队伍,党员教育管理措施有力,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员素质优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有完善的工作机制,党组织工作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运行顺畅有序,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有突出的工作业绩,本单位各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成绩显著,群众评价良好。
三、推荐方法和步骤
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推荐单位组织所属各级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各党(工)委可结合民主评议情况,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推荐对象。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注意考虑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流动党员,同时兼顾区域和行业分布。6月13日前要完成申报对象公示及材料报送工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2、“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以驻点所在乡镇、街道,工业区党(工)委为推荐单位。“320”工程党建示范点,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为评选工作的推荐单位,推荐的党建示范点原则上不与先进基层党组织重复。
6月5日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分别推荐2个“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和“320”工程党建示范点,工业区推荐2个“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6月13日前,完成申报对象材料的报送。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对“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及“320”工程党建示范点进行审核评定。
3、各推荐单位需以党(工)委的名义上报有关表格,并附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一般2000字左右),格式见附件,一式3份,上报区委组织部1410室,同时附送电子文档。
4、领导小组将在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综合研究并征求纪检、安监、计生、综治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表彰对象并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组织审查、集体研究确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草率从事和随意简化程序,真正把那些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事迹感人的基层党组织、典型案例、党建示范点和个人推荐出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申报工作联系人:凌梅,65699419,lyzzk@126.com;
“320”工程党建示范点推荐申报联系人:荆义红,65699418,lyzzk@126.com;
“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推荐申报工作联系人:刘媛媛,65699492,yxwmgzf@163.com。
附 件:
1、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320”工程党建示范点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申报表;
3、全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申报表;
4、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申报表;
5、全区“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推荐申报表;
6、全区“320”工程党建示范点推荐申报表;
7、推荐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的说明。
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2013—2014年度党建工作
先进典型推荐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附件1
全区2013—2014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
“320”工程党建示范点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先进基层党组织 | 优秀共产党员 | 优秀党务 工作者 |
“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 | “320”工程党建示范点 |
1 | 三十岗乡 | 3 | 9 | 2 | 各乡镇、街道、工业区党(工)委分别推荐2个候选典型案例。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分别推荐2个候选党建示范点。 |
2 | 大杨镇 | 3 | 11 | 3 | ||
3 | 杏花村街道 | 2 | 9 | 3 | ||
4 | 逍遥津街道 | 4 | 12 | 3 | ||
5 | 三孝口街道 | 4 | 12 | 3 | ||
6 | 亳州路街道 | 4 | 12 | 3 | ||
7 | 杏林街道 | 2 | 6 | 1 | ||
8 | 双岗街道 | 4 | 12 | 3 | ||
9 | 海棠街道 | 2 | 5 | 1 | ||
10 | 林店街道 | 4 | 8 | 2 | ||
11 | 四里河街道 | 2 | 5 | 1 | ||
12 | 庐阳工业区 | — | 2 | 1 | — | |
13 | 机关工委 | 4 | 11 | 4 | —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先进基层党组织 | 优秀共产 党员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 | “320”工程党建示范点 |
14 | 教体局 | 4 | 12 | 4 | — | — |
15 | 卫生局 | 1 | 4 | 2 | — | — |
16 | 城管局 | 1 | 4 | 2 | — | — |
17 | 公安分局 | 2 | 7 | 2 | — | — |
18 | 国投集团 | 1 | 2 | 1 | — | — |
19 | 住建局 | 1 | 1 | 1 | — | — |
20 | 商务局 | 1 | 2 | 1 | — | — |
21 | 人社局 | 1 | 1 | — | — | — |
22 | 农林水务局 | — | 1 | 1 | — | — |
23 | 经促局 | — | 1 | 1 | — | — |
24 | 市政园林局 | 1 | 2 | 1 | — | — |
25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1 | 2 | 1 | — | — |
合 计 | 52 | 153 | 47 | |||
备 注 | 名额分配原则主要依据党组织数和党员数确定。针对近年来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展较快的特点,请各单位在名额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 |
附件2
全区2013—2014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申报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名称 | |||||||
党组织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基本情况 和主要事迹 |
(300-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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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党(工)委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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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区2013—201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申报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二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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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
入党时间 | 文化程度 | |||||||||||
工作单位、职务 | ||||||||||||
单位地址 | 联系号码 | |||||||||||
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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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和 曾 受 表 彰 情 况 |
(300-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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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党(工)委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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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2013—2014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申报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二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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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
入党时间 | 文化程度 | ||||||||||||
工作单位、职务 | |||||||||||||
单位地址 | 联系号码 | ||||||||||||
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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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受 表 彰 情 况 和 主 要 事 迹 |
(300-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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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党(工)委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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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2013—2014年度“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
推荐申报表
填报单位: 驻点社区:
驻点干部 | 单位、职务 | 联系电话 | |||||||
助理员 | 单位、职务 | 联系电话 | |||||||
基本情况 和主要事迹 |
(300-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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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党(工)委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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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全区2013—2014年度“320”工程党建示范点
推荐申报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名称 | |||||||
党组织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基本情况 和主要事迹 |
(300-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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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党(工)委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1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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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推荐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的说明
一、推荐表彰对象
1、各推荐单位不推荐追授表彰对象。
2、各推荐单位推荐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3、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审批过程中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时,如发现拟表彰对象存在严重问题,经调查基本属实的,不列入表彰名单,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二、填报相关表格
1、姓名、地名、单位职务、党组织名称等,一律使用全称(依据单位公章、任免文件、居民身份证等),并请各推荐单位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2、《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申报表》中“基本情况”应包含以下内容:(1)党组织的类别〔乡镇村、街道社区、学校(医院)、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政机关等〕;(2)党组织的构成;(3)党员的数量;(4)如2012年来有重大责任事故的需注明。表彰对象推荐和审批表中的“主要事迹”,字数控制在300-500字,由《通知》要求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缩写而成。
3、表彰对象推荐审批表中“填报单位党委(党工委)意见”一栏,加盖党(工)委公章。
4、报送相关材料统一用A4纸;所有材料附电子版。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各推荐单位应在正式上报推荐对象前2—3天,先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沟通重点是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相关结构和推荐程序是否符合《关于做好2013—2014年度全区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
2、《关于2013—2014年度全区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推荐申报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推荐对象的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推荐对象结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四、报送推荐对象材料清单
1、《关于2013—2014年度全区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推荐申报情况报告》1份。
2、《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申报表》、《全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申报表》、《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申报表》和《全区“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推荐申报表》和《全区“320”工程党建示范点推荐申报表》各3份(推荐个人需贴照片)。
3、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一线为民工作法”典型案例、“320”工程党建示范点事迹材料各1份。
4、报送推荐个人需要2寸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