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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职责

2014-06-08 09:36:28来源:点击:

党支部工作职责 1、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充...
党支部工作职责 
1、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充分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坚持对党员开展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强化党内监督职能。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检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促使他们廉政勤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4、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5、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把群众公认、政治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适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
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双强六好”
 
发展强、党建强;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反映好。 
 
党组织“五个好”标准
 
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党员“五带头”标准
 
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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