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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庐阳区2011—2013年度劳动竞赛 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4-06-08 09:31:38来源:点击:

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办公室文件 庐办〔2014〕12号 关于开展庐阳区2011—2013年度劳动竞赛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的通...
 各党(工)委、党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庐阳工业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2011年以来,全区各条战线广大干部群众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建设全省“首善之区和辐射源”的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在庐阳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2011—2013年度劳动竞赛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并于2014年“五一”期间召开表彰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范围
本区乡镇、街道、工业区、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等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党组织、工会关系在我区的单位及其职工(含农民工)和农民。
二、表彰名额
评比表彰名额:先进单位 30个、先进集体(指单位内所属组织)40个、先进个人100名。
三、评比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和富民强区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产品质量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推动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重大事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科学管理,安全文明生产,节能减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区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
6.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组建工会,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制度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发展现代设施农业、优质高效农业、绿色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升级,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先进集体条件
遵纪守法,团队精神强,整体素质高,管理制度健全,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在开展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节能减排、优质服务、民生工程、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出色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三)先进个人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质高尚,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安全生产无事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推动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安全生产、推动科学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扶贫济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卫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抗击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重大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评比方法
1.评比工作要在各单位党政统一领导下,结合近3年单位和职工年终总结评比考核情况进行。
2.区级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由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组织评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工会具体承办。
3.先进个人评选中,一线生产岗位的职工(含农民工)、农民不少于65%;科技人员比例不少于20%;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区属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0%,女性比例不少于25%。对贡献大、影响面广的大型企业要积极推荐评选。
4.按分配名额由各乡镇、街道、系统、区直机关工委和工业区评议推荐并填写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2014年3月15日之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区工会汇总。各类先进典型经审核公示后,填写相应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3、4、5),于2014年4月10日前报区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1516室)杨波处(联系电话:65699584,电子信箱:lyqghyangbo@126.com),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奖励办法与要求
市、区先进不进行重复表彰。市级各类先进由市按有关规定统一进行表彰。区级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分别颁发奖牌和奖状,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评比表彰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比条件,认真组织,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事迹的先进性和典型性。要通过评比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鼓舞全区人民创先争优,为打造“全省首善之区和辐射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庐阳区2011-2013年度劳动竞赛评比表彰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庐阳区2011-2013年度劳动竞赛评比表彰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简明情况登记表
3.庐阳区2011-2013年度劳动竞赛评比表彰先进单位登记表
4.庐阳区2011-2013年度劳动竞赛评比表彰先进集体登记表
5.庐阳区2011-2013年度劳动竞赛评比表彰先进集个人登记表
 
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办公室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
 
 
 
 
 
 
 
 
 
 
 
中共合肥市庐阳区委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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