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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农民工欠薪争议案件,国务院办公厅这样规定!

2017-06-28 18:38:17来源:点击:

目前,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的问题仍较突出,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全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此前
前,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的问题仍较突出,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全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此前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意见》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改进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治理措施,其中,明确要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具体包括以下5项具体措施:
 
1
 
 
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
 
 
2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对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申请仲裁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
 
 
3
 
 
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
 
 
4
 
 
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商,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
 
 
5
 
 
畅通申请渠道,依法及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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